电子商务专业(本科)是为了适应互联网经济的崛起,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高级人才的需要而设立的。
电子商务专业(本科)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科)基础上的独立本科段专业,其专业培养目标是,要求自考生按照本专业要求,通过各门课程的学习,比较系统地掌握电子商务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电子商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从而具备在有关的网站、企业、机构从事电子商务技术操作、开发、经营管理和初步研究工作的能力。
考试类型、学历层次规格
电子商务专业(本科)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上的本科层次。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本专业共设置12门课程,总学分为73学分。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计算,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同时发给该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经考试获得全部课程合格证书,毕业论文及设计经考核(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凡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
(1)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
(2)自考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在替代《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后,须从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1-2门课程,使总学分达到70学分;
(3)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4)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5)其他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部分课程的替代
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含)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成绩;
实践环节考核实施要求
为满足社会对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实践操作能力的要求,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现本专业确定的培养目标和保证学业标准,根据本专业特点,对本考试计划中《互联网数据库》、《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电子商务安全导论》、《网络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与金融》、《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六门课程规定了网上作业要求,由全国考办组织专家根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标准,指导制作网上课程作业,并指定山东自考网http://www.shandongzikao.com/网站发布。考生必须完成规定的网上作业并取得课程网上作业合格证书后,才能参加相应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
电子商务专业(本科)实践环节考核由全国考委负责组织专家根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编制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基本要求,各开考省根据课程考核要求组织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
课程设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经济学、电子商务数据库技术、电子商务概论、国际贸易实务(一)、网络基本原理、电子商务实践、毕业设计。“过程性考核”课程:马基原理概论、市场营销学、互联网及其应用、商务交流。
详情请查阅:http://www.ciker.net/cert/computer.htm
